格隆汇1月6日丨深圳高速公路股份(00548.HK)公告,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已向董事会授予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向本公司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MTN43号、中市协注[2023]MTN37号),本公司计划于2025年1月8日发行2025年度第一、二期中期票据(“两期中票”),两期中票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期限3年,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到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采用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按面值公开发行,本期中票发行的主承销商兼簿记管理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中票计划于2025年1月8日完成发行,1月9日缴款,并于2025年1月10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
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期限3年,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本公司到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采用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按面值公开发行,本期中票发行的主承销商兼簿记管理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中票计划于2025年1月8日完成发行,1月9日缴款,并于2025年1月10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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