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讯,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其中提出,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
【国家发改委: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讯,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其中提出,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经营主体财产,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或实行异地管辖,依法防止和纠正逐利性执法司法活动。 校对:苏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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