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7 日,医保局通知加强劳动者医保权益维护,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放开部分户籍限制。
【1 月 7 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者医疗保障权益维护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地需持续巩固健全全民医保。劳动者若与用人单位有稳定劳动关系,应随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其他劳动者能以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身份缴费参加职工医保,也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后享受财政补助,且鼓励其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各地要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放开非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推动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全面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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