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征求意见: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从事表演、节目等活动的,应当依法依规取得相关从业资格或服务资质

2025-01-10 17:22:00 证券时报 

快讯摘要

【国家网信办征求意见: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从事表演、节目等活动的,应当依法依规取得相关从业资格或服务资质】讯,据网信中国公众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网络信息内容...

快讯正文

【国家网信办征求意见: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从事表演、节目等活动的,应当依法依规取得相关从业资格或服务资质】讯,据网信中国公众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相关业务活动管理规定(草案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指出,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在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在本平台入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平台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备案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平台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从事表演、节目等活动的,应当依法依规取得相关从业资格或服务资质。 校对:姚远

(责任编辑:董萍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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