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水股东终止协议转让股份 2021年上市即巅峰

2025-01-17 15:36:01 中国经济网 
新闻摘要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7日讯太和水昨日晚间发布股东终止协议转让股份的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华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通知,获悉上海华翀与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近日签署了《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上海华翀与明桥基金于2024年6月15日签署了《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上海华翀将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6,726,098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受让方明桥基金,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19.5元人民币/股,转让价款合计为131,158,911元人民币。太和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84,564.9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77,810.94万元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7日讯 太和水(605081.SH)昨日晚间发布股东终止协议转让股份的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华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华翀”)的通知,获悉上海华翀与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明桥价值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明桥基金”)于近日签署了《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

上海华翀与明桥基金于2024年6月15日签署了《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转协议》”或“原协议”),上海华翀将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6,726,098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转让给受让方明桥基金,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19.5元人民币/股,转让价款合计为131,158,911元人民币。截至《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签署日,上述拟协议转让的股份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自《股转协议》签订后,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友好协商,双方于2025年1月15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双方同意解除《股转协议》。自原协议解除之日起,原协议中的双方权利义务全部终止,双方依据原协议应履行而尚未履行的义务不再继续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再因为原协议的履行与解除向对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不得再依据原协议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太和水表示,本次终止协议转让股份事宜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应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太和水于2021年2月9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发行数量1,953.00万股,发行价格43.30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廖志旭、郭鑫。太和水上市首日盘中创下股价高点报62.35元,此后该股股价一路下跌。目前该股处于破发状态。

太和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84,564.9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77,810.94万元。太和水于2021年1月26日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该公司拟募集资金77,810.94万元,用于补充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项目、总部运营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太和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合计6,753.96万元,其中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承销及保荐费5,237.25万元。

太和水于2022年5月26日发布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显示,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8,101,42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5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8,101,429元,转增35,145,643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13,247,072股。

(责任编辑:郭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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