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17 日,证监会批复国泰君安吸收合并海通证券,配套募资不超 100 亿,合并后海通证券解散,国泰君安获相关核准,批复 12 个月内有效。
【国泰君安拟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1 月 17 日电,国泰君安拟通过向海通证券全体 A 股、H 股换股股东发行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并发行 A 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2025 年 1 月 17 日,中国批复同意国泰君安以新增 5,985,871,332 股股份吸收合并海通证券的注册申请,同意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00 亿元的注册申请。吸收合并完成后,海通证券依法解散,原海通证券分支机构变更为国泰君安分支机构。此外,批复核准了国泰君安成为相关公司主要股东等事项。国泰君安本次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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