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云网: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1-17 21:05:58 和讯网 
新闻摘要
证券代码 002306???????证券简称 中科云网??????????公告编号 2025-010??????????????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会议召开情况??现场会议时间 2025年1月17日14:00??网络投票时间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会议出席情况??与会股东共计?222?人,代表股份?183,290,2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736%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5-010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1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室公司会议室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与会股东共计 222 人,代表股份 183,290,2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073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2 人,代表股份 142,876,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本的 4.646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9 人,代表股份 29,594,834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3.40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8 人,代表股份 29,594,734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3.4026%。

的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爽、郭晓桦出席并见证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的提案及

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 38,942,1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577%;

反对票 1,01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5199%;

弃权票 45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 28,122,8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262%;

反对票 1,01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411%;

弃权票 45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2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

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 181,826,6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15%;

反对票 1,09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96%;

弃权票 36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 28,131,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545%;

反对票 1,09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35%;

弃权票 36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2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

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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