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17 日中期协修订期货公司资管业务备案规则,提高撤销资质条件等,删除部分条款,明确子公司相关要求。
【中期协最新修订期货公司资管业务备案管理规则】1 月 17 日,中国期货业协会称,对《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备案管理规则》进行修订并正式发布实施。修订内容包括:提高撤销业务资质条件,从“连续 24 个月未备案新增产品且规模连续低于 1 亿元”调整为“连续 6 个月未备案新增产品且月末规模连续低于 1 亿元”;新增撤销业务资质情形,如无正常运作的资产管理计划等未实质展业的;删除暂停新增业务及恢复业务情形,改为直接撤销业务资质;删除“存续资管计划全部终止后,正式撤销登记备案”条款,满足撤销条件即撤销。同时,为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要求,协会删除关于资产管理子公司备案及管理的相关条款,并在附则中对现有子公司及其人员的要求进行明确。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