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海螺水泥(00914)发布公告,根据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三(一)条,在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于无人认领的股利,公司可行使没收权力,惟该权力在适用的有关时效届满前不得行使。据此,公司董事会谨此宣布,截至2025年2月19日仍未领取的股息将于2025年2月20日或之后予以没收及拨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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