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24 日,浙江确定 19 个县(市、区)及 21 个园区为中小微企业服务试点,分档给予省级财政激励并分两次拨付。
【1 月 24 日,浙江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公布 2025 年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园区名单】近日,浙江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印发通知,确定杭州市西湖区等 19 个县为 2025 年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工作实施主体,颐高创业园等 21 个园区为试点园区。试点园区分两档(300 万元、200 万元)给予省级财政专项激励,激励资金分两次拨付。
本文由 AI 算法生成,仅作参考,不涉投资建议,使用风险自担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