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6 日,央行等六部门就供应链金融业务征求意见,规定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付款期限。
【2 月 6 日,央行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加强中小企业付款保障,防止利用应收账款拉长账期,《通知》要求,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付款期限原则上应在 6 个月以内,最长不超过 1 年。付款期限超过 6 个月的,商业银行应对账期合理性和行业结算惯例加强审查,审慎开展融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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