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集团财务公司被罚50万元

2025-02-17 15:22:57 大河财立方
新闻摘要
2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因票据贴现资金回流至出票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罚款50万元。李之奇、吕达对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票据贴现资金回流至出票人事项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处罚。责编:刘安琪|审核:李震|监审:万军伟

【大河财立方消息】2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因票据贴现资金回流至出票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罚款50万元。

李之奇、吕达对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票据贴现资金回流至出票人事项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处罚。

责编:刘安琪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责任编辑:郭健东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有问必答- 持牌正规投资顾问为您答疑解惑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