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融资担保:3 月 1 日施行新办法

2025-02-21 12:45:15 自选股写手 

快讯摘要

2 月 21 日,六部门发布管理办法,3 月 1 日施行,促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规定担保金额占比。

快讯正文

【2 月 21 日,财政部等六部门发布《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3 月 1 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以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为主,积极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小微企业和“三农”等经营主体。重点为单户担保金额 1000 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等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比有要求。鼓励地方通过多种方式提升机构担保实力,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高质量发展,助力持续回升向好。

本文由 AI 算法生成,仅作参考,不涉投资建议,使用风险自担

(责任编辑:张晓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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