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协 2 月 21 日发布《期货风险管理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规则》及配套文件,设 3 个月整改过渡期。
【中期协发布实施《期货风险管理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规则》及配套文件】 2 月 21 日讯,为落实相关要求,加强自律管理,中国期货业协会广泛征求行业意见,制定并经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期货风险管理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规则》及配套文件《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揭示书》,现予发布实施。 风险管理公司按规定经协会备案开展的场外衍生品业务依本规则执行。对于无法立即整改完成的,设置 3 个月过渡期,过渡期满未完成整改的,协会将视情况依规采取纪律处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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