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27 日,福建出台 17 条政策,促进闽台服务业合作,简化台企申请,设奖励机制。
【福建省制定第四批贯彻落实中央《意见》政策措施】2 月 27 日电,福建省日前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的第四批政策措施,共三个方面 17 条在促进闽台服务业合作方面,试点允许台湾业者在闽投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在福建省广播电视局行政服务中心开设受理专窗,直接受理台企申请,申请材料缩减,审批时限缩短鼓励台湾工业设计机构在闽开展业务,对获评国家级的台资工业设计机构给予高额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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