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5 日,上海卫健委通知在三级医疗机构试点“免陪照护服务”,2025 年 5 月底前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参与,适用特定病区患者。
【3 月 5 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通知称,本市将在三级医疗机构首批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原则上,2025 年 5 月底前,市级、区级三级医疗机构都要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其他公立医疗机构自愿参加试点的,也能参加首批试点。采用 1+X 的病区模式,1 为重症监护病区,X 为医疗机构按实际情况选择的其他病区或单元(数量不限)。“免陪照护服务”只适用于免陪照护病区的特级、Ⅰ级护理的住院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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