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4日讯(记者 徐自立) 北京商报12日报道《欢太金融助贷迷雾:层层导流至无牌机构,利率远超36%》称,在OPPO官方推荐的信贷产品欢太金融上申请贷款,推荐的多个助贷平台“唯享花”“花鸭借钱”等已有不少被曝出涉嫌高利贷、套路放贷行为。
以唯享花平台为例,一消费者反映,在该助贷平台上申请贷款,进一步将其申请导流至“银掌柜”“易秒通”等平台。其中易秒通仅填了手机号和验证码,未经确认便放款,借款3000元,分为两期还款,分别需还1936.17元、1932.33元。若以该消费者每期还款1932.33元粗略计算,该平台推荐的贷款年化利率已达到224%。同样有消费者反映,贷款需求在“花鸭借钱”被推荐至“易得花”助贷平台,贷款金额14000元,还款金额15885.96元,另外还需还款3132元的担保费,综合还款总金额来看,贷款年化利率已远超36%。
截至3月2日进一步查看发现,欢太金融已对相关助贷平台进行下架处理。
中国经济网记者联系欢太金融方面,对方表示,“OPPO借款平台是贷款信息推荐服务平台,接入的每款产品都是符合国家利率范围的。我们的贷款都由正规的持牌金融机构发放,受银保监管理,如果银保监出台明确规定,我们会及时、主动调整的。”关于下架的助贷平台,对方称,“公司坚决反对借贷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最近正在进一步完善服务系统。至于平台合规监测,以及平台是否参与高利贷的问题,工作人员后续会给予反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以贷款人同时主张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过高,显著背离实际损失为由,请求对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予以调减的,应予支持,以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秩序,依法否定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预扣本金或者利息、变相高息等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合同条款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显示,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5年2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1%,5年期以上LPR为3.6%。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责任编辑:贺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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