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APP显示,3月13日,法院刊登张艺兴起诉赖某某名誉权纠纷一案判决主要内容。公告显示,被告赖某某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其发表言论的真实客观性,其发布的信息亦未经权威部门作出结论。赖某某发表的不当言论侵害了张艺兴的名誉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院判处赖某某向张艺兴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5000元。因赖某某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张艺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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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治强 03-14 13:03

郭健东 03-13 14:41

董萍萍 03-12 22:21

王治强 03-11 13:21

张晓波 03-10 11:08

王治强 02-28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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