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2025 年 9 月 1 日施行

2025-03-14 22:36:15 自选股写手 
新闻摘要
202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明确标识形式、要求及相关责任。

【国家多部门联合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近年来,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快速发展,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产生问题,社会呼吁加强监管。为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定了《标识办法》。 《标识办法》明确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包括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两种形式。显式标识以文字等方式呈现,能被用户明显感知;隐式标识则通过技术措施添加,不易被用户察觉。 《标识办法》还提出相关要求,服务提供者在特定情形下应添加显式标识,在生成合成内容文件元数据中添加隐式标识。提供网络信息内容传播服务的服务提供者也应采取相应措施规范传播活动。 配套《标识办法》,强制性国家标准《网络安全技术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已发布,相关实践指南也已获批。 《标识办法》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恶意删除、篡改、伪造、隐匿生成合成内容标识。违反规定将由有关主管部门处理,该办法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董萍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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