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8 日,江门发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对合乘费用等作出规定。
【广东江门市发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3 月 18 日电,广东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官网近日发布相关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合乘出行分摊费用限于单程中车辆燃料成本及通行费等直接费用,单次里程费用未超本市巡游出租汽车里程续租价的 50%。还规定,分摊合乘费用的,提供者每天未超两次合乘出行;免费互助合乘的,每日次数不限。每次合乘人员未超两批次,限制超当日合乘次数的提供者再次发布合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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