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0 日,济宁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现售房额度上浮 10%,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 20%。
【3 月 20 日,济宁市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在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方面,支持商品房现售,职工家庭购买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在现行基础上上浮 10%。同时,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职工家庭购买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 30%调整为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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