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1 日,国家发改委等编制印发两信用文件,通知自印发日施行,有效期二年,上一版废止。
【3 月 2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多部门编制了《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5 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5 年版)》,现予印发实施。】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上一版同时废止。
本文由 AI 算法生成,仅作参考,不涉投资建议,使用风险自担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