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9 日,广州印发措施,推行“拿地即动工”模式,减轻企业履约负担。
【4 月 9 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进一步促进企业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第一批)》。】
《若干措施》推行“拿地即动工”模式,按照土地成熟度及企业预期合理推荐项目用地,原则上不为企业供应摘地后 3 个月内不具备动工条件的用地。同时明确减轻企业履约负担,对新引进工业用地项目,不再将投资强度、产值、税收等承诺作为收回用地、惩戒及企业失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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