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4月14日丨*ST东方(600811.SH)公布,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拟终止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证公函【2025】0377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根据相关规定,现将《事先告知书》内容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4月14日,你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等规定,你公司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本所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0条、第9.2.7条等规定,对你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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