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新奥能源(02688)发布公告,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进行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的法团浩德融资有限公司(浩德融资)已获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就建议、计划及新奥能源购股权要约向独立董事委员会提供意见。委任浩德融资为独立财务顾问已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1获独立董事委员会批准。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董萍萍 04-16 07:31

王治强 04-15 22:35

王治强 04-14 21:54

郭健东 04-13 12:08

郭健东 04-11 18:49

刘畅 04-01 19:42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