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7 日,青岛拟收购 1200 套以上个人二手房促住房消费,带动新房销售 1200 套以上。
【4 月 17 日,青岛市推出住房“以旧换新”促进住房领域消费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全市计划收购个人二手住房 1200 套以上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长租房等,以支持改善性需求,鼓励群众“卖旧房,买新房”,并实现带动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1200 套以上。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国资委确定 2 家市级实施主体,各区(市)政府分别确定 1 家区属国有企业作为区级实施主体,同时鼓励社会化企业广泛参与,达成“实施主体全城通收、换房群众全城通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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