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发出监管函

2025-04-18 07:04:27 和讯 

快讯摘要

深交所向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发出监管函 每经AI快讯,2025年4月17日,深交所向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发出监管函。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

快讯正文

深交所向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发出监管函 每经AI快讯,2025年4月17日,深交所向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发出监管函。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元颉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戴军、王宏军、李良玉: 2023年10月31日,本所受理了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苏州斐控泰克技术有限公司81.18%股权、ficonTECServiceGmbH和ficonTECAutomationGmbH各6.97%股权。经查明,上市公司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规情形: 2019年至2023年,斐控泰克陆续收购了FSG和FAG各93.03%股权。其中,2019年至2020年期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元颉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戴军或者董事王宏军分别与5名斐控泰克股东签署协议,约定若在规定期限内中国境内上市公司等未能收购斐控泰克及FSG和FAG股权或者未达约定收益率的,由元颉昇、戴军或者王宏军回购其持有的相关股权或者对其进行收益补偿。前述5名斐控泰克股东同时也是本次重组交易对手方。 上市公司未在重组报告书中及时披露相关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影响的信息。直至本所发出《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函》明确问询后,上市公司才于2025年3月24日在《落实函》回复及更新的重组报告书中披露前述协议内容及其解除情况。 上市公司相关行为违反了本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四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元颉昇,实际控制人、董事长、CEO戴军,董事王宏军,董事会秘书李良玉未能保证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本所《重组审核规则》第四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鉴于相关事实和情节,根据本所《重组审核规则》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所上市审核中心决定对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元颉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戴军、王宏军、李良玉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你们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保证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每经头条(nbdtoutiao)——突然爆火!美国人疯狂下载这个中国APP,工作人员:现在天天爆单!上百美元的瑜伽裤成本仅需5~6美元,中国厂商宣传视频走红 (记者王晓波)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刘畅 )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推荐阅读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