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爱尔眼科医院因广告违法行为被罚款718元

2025-04-21 11:03:01 中国经济网 
新闻摘要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1日讯深圳市监局近日披露的深圳爱尔眼科医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显示,深圳爱尔眼科医院因广告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罚款717.5元。本次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1日讯 深圳市监局近日披露的深圳爱尔眼科医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深市监福处罚〔2025〕南园4号)显示,深圳爱尔眼科医院因广告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罚款717.5元。

本次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爱尔眼科(300015.SZ)2023年年报显示,深圳爱尔眼科医院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91.00%。深圳爱尔眼科医院主要业务为眼科医疗、医学验光配镜,2023年深圳爱尔眼科医院营业收入为2.96亿元,净利润为5849.59万元。

(责任编辑:董萍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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