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通报,网络主播未经许可直播播放、演唱朗诵等涉作品行为涉嫌侵权要注意。
【4 月 22 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通报涉网络直播著作权案件情况】网络主播在直播中的一些行为涉嫌构成侵权,需高度留意。未经许可在网络直播中播放他人作品的行为,构成侵权。未经许可在直播中演唱、朗诵他人作品等,是网络直播著作权纠纷中常见的侵权类型。未经许可在直播间展示、介绍他人作品,或使用他人作品为直播间引流,也是实践中常见的侵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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