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8 日,大商所就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合约征求意见,将首推现金交割,已完成规则设计,正完善准备上市。
【大商所就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合约公开征求意见】4 月 28 日消息,日前,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公告,就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PVC)和聚丙烯(PP)月均价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向市场征求意见。 月均价期货是以一个月内标的资产平均价格为结算依据的期货合约,这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合约采用现金交割方式,交易所以交割结算价为基础划付持仓双方的盈亏,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这是大商所首次推出现金交割期货合约。 持仓限额方面,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合约与实物交割期货合约适用各自的限仓数额。大商所相关负责人称,已完成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合约的规则设计工作,将结合各方反馈进一步完善合约和规则,做好上市前准备,确保平稳上市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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