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8 日,上海自 2025 年 6 月 1 日施行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办法,月缴存额最低 270 元,最高 8860 元。
【4 月 28 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相关办法】近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该办法自 2025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灵活就业人员将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协议,明确缴存金额、缴存方式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灵活就业人员能依据自身收入,在规定范围内自行确定缴存基数,选择缴存比例,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缴存比例。按 2024 年度缴存标准,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最低 270 元,最高 8860 元。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缴存,缴存采用从个人银行卡定期扣款方式。因收入变化不能正常缴存的,可办理停缴,重新具备缴存条件时,可随时恢复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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