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修订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评价业务指引,新增多项评价内容及优化结果运用规定。
【深交所修订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评价业务指引】近期,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评价业务指引》予以修订。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压实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责任,更好发挥评价机制的督促引导作用。据了解,此次修订增添了上位规则依据,完善了会员评价内容,新增“会员对程序化交易的管理情况”“会员对融资融券交易的管理情况”两方面评价内容,同时在原有的“会员协同自律监管情况”评价中新增重点监控证券管理、加强客户交易风险提示等内容。此外,此次修订还优化了评价结果运用规定,明确对评价星级为两星及以下且评价得分小于 70 分的会员,可采取口头问询、谈话提醒等工作措施,不采取自律监管措施;评价星级为两星及以下且评价得分小于 60 分的会员,原则上纳入现场检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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