烨隆股份终止上交所主板IPO 原拟募资5.71亿元

2025-05-09 15:46:01 中国经济网 
新闻摘要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9日讯据上交所网站显示,上交所决定终止无锡烨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上交所于2023年3月3日依法受理了烨隆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无锡烨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烨隆股份14,28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8.00%,为烨隆股份控股股东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9日讯 据上交所网站显示,上交所决定终止无锡烨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烨隆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

上交所于2023年3月3日依法受理了烨隆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日前,烨隆股份和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无锡烨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无锡烨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报告》,申请撤回上市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烨隆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烨隆股份主要从事汽车涡轮增压器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涡轮壳及其配套精密零部件。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无锡烨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烨隆股份14,28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8.00%,为烨隆股份控股股东。烨隆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吴云娇和吴云烨,两人为姐妹关系。两人各自均直接持有公司13.50%的股份,各自通过无锡烨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4.00%的股份,各自通过无锡市烨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9512%的股份,两人合计持有公司98.9024%的股份。

烨隆股份拟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7,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烨隆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烨隆股份原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公开发售股份。烨隆股份原拟募集资金57,146.89万元,分别用于高性能合金材料部件智能工厂技术改造项目、研发设计中心建设技术改造项目、信息化精益物流系统建设技术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烨隆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陆五一、王可。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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