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12 日,市场监管总局指导防控肉品风险,对肉类采购、销售及贮存提出严格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指导行业协会防控肉品风险】5 月 12 日讯,食品经营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采购肉类产品,须严格依法落实进货查验要求,按规定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销售肉类产品应如实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等信息,不得有误导性内容。销售场所分割、销售肉类产品时,要在包装或销售场所明显位置如实标明肉类信息,不得虚假标注误导性内容。第三方贮存服务提供者应落实主体责任,如实记录委托方信息,查验并留存有关证明文件,加强贮存过程管理。贮存进口肉类产品,要查验并留存海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第三方冷库从事肉类产品贮存业务,应按规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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