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13 日,香港通过两项涉维护国家安全的附属法例并即时生效,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5 月 13 日,香港通过两项维护国家安全附属法例并生效】5 月 13 日电,香港特区署理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通过相关规例及命令。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 110 条订立《维护国家安全规例》,并由署理行政长官作出《维护国家安全(禁地宣布)令》。就香港国安法第五章关乎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的职责条文订明具体细节,以完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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