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APP显示,5月14日,法院刊登刘某某向张艺兴致歉的致歉信。公告显示,刘某某称已经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深感懊悔。并表示,目前已将其发表的所有不当言论全部删除,承诺不再以任何方式发表侵犯张艺兴先生名誉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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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萍萍 05-06 12:17

郭健东 04-21 20:33

郭健东 04-21 15:42

张晓波 04-17 10:06

郭健东 04-16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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