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14 日,7 部门印发政策,支持多地先行先试科技金融创新政策,开展相关试点和成效评价。
【5 月 14 日,科技部等 7 部门印发相关政策举措】推动区域科技金融创新实践。重点支持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成渝地区、武汉、西安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先行先试有关科技金融创新政策。高水平建设北京市中关村、济南市和“长三角”地区五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上海自贸区临港片区科技保险创新引领区、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和武汉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以更高标准推动北京、天津、江苏等 13 个重点地区做好科技金融服务。在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开展区域科技金融实施成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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