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6 月 1 日起,中乌互免签证协定生效,规定人员停留期限及相关签证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将于 2025 年 6 月 1 日生效】按照协定,持有有效中国公务、公务普通及普通护照的人员和乌兹别克斯坦普通护照的人员,在对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单次停留不超 30 日、每 180 日累计停留不超 90 日,免办签证。若要在对方境内单次停留逾 30 日或者在境内定居,从事工作、学习、新闻报道等须经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在入境前申请相应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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