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0 日,北京《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涉停车场充电设施及摩托车泊位设置。
【5 月 20 日,北京市地方标准《停车场运营服务规范》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具备电源条件的既有公共停车场、P+R 停车场应按不低于 10%的比例配建公用充电设施。停车场对外服务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宜针对不同服务对象设置不同比例的超级快速、快速充电设施。针对占比逐年增长的摩托车,本市将引导有条件的停车场利用场内边角空地设置摩托车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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