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7 日,市场监管总局征求纤维制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意见,调整适用范围,明确重点监管产品及相关限制条件。
【5 月 27 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意见。】《修订草案》把适用范围从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纺织面料三类产品变为所有纤维制品。明确“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婴幼儿纺织产品”为重点监管产品,突出监管重点。 同时调整废旧纺织品及其再加工纤维在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填充物上的限制条件,禁止直接或间接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婴幼儿纺织产品、内衣。 婴幼儿纺织产品指年龄在 36 个月及以下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产品,包括服装、被褥等;内衣包括内裤、文胸等。限制再加工纤维在这类产品原料上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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