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厦门两部门起草措施,建海洋产业平台按设备投入50%补助,最高1500万,绩效优、良有奖励
【厦门出台海洋新兴产业发展措施,支持平台建设运营并给予补助奖励】5月29日,厦门市海洋发展局会同市财政局起草《厦门市加快海洋新兴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意见稿提出支持平台建设和运营,围绕多个环节,聚焦海洋生物制品等领域建设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按不超项目实际设备投入5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1500万元。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支持建设的平台,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经年度绩效评估优秀的,按技术服务收入实际发生额15%给予绩效奖励,单个平台最高奖150万元;评估良好的,按10%奖励,单个平台最高奖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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