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30日讯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简称“山西金融监管局”)公布相关批复,经审核,谢小红不符合《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不予核准谢小红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阳泉煤业集团财务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山西金融监管局表示,阳泉煤业集团财务公司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山西金融监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以下是相关批复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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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治强 05-26 10:25

张晓波 05-23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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