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海口禁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因保有超230万辆,违规投放企业3日内回收,逾期将依规处置
【海口禁止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违规企业限期回收车辆】5月31日,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发布通告,禁止在全市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目前,海口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230万辆,考虑道路通行、停放资源及服务模式等因素,禁止任何形式变相开展相关业务。已违规投放的企业需在3日内回收车辆,逾期未回收的,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置。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