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发布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实施意见,豁免新型主体许可,压减许可等级,保障增量配电企业权益。
【发布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意见,多项举措激发行业活力】6月3日发布关于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优化资质许可管理制度,将分布式光伏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许可豁免范围,压减承装电力设施许可等级,调整准入条件标准。 还提出保障增量配电企业许可权益,已获供电类许可证的增量配电企业,享有配电网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权利。相关电网企业应公平无歧视提供互联服务,其他企业不得在已获许可区域发展新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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