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起,国家多部门公告,对实名举报药械质量安全重大违法者,药品监管部门实施奖励。
【6月5日多部门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举报奖励政策】 6月5日,国家药监局、财政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即日起,对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等组织的内部员工、相关知情人,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名举报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重大违法行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实施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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