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均瑶健康(605388.SH)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王均豪、俞巍、崔鹏、郭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35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经查,2025年4月30日,均瑶健康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其中披露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911.64万元,公司未按规定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的规定。
王均豪作为公司董事长、俞巍作为总经理、崔鹏作为财务总监、郭沁作为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王均豪、俞巍、崔鹏、郭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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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健东 06-06 02:50

张晓波 06-06 01:20

董萍萍 06-05 17:40

郭健东 05-30 19:00

贺翀 05-09 16:55

刘畅 05-0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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