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路通(300555.SZ)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5-06-08 16:38:36 智通财经 
新闻摘要
智通财经APP讯,ST路通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林竹、黄茂钦、邱京卫、付新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章管理内部控制存在缺陷。《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林竹、时任监事会主席黄茂钦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智通财经APP讯,ST路通(300555.SZ)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林竹、黄茂钦、邱京卫、付新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72号)。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章管理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公司公章使用内部控制存在明显缺陷,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披露情况不符。《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林竹、时任监事会主席黄茂钦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是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及账户冻结情况。公司在2025年2月10日收到诉讼通知且银行账户被冻结后,未及时披露该信息,迟至2025年3月12日才予披露,违反了《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时任总经理、时任代行董秘职责的邱京卫、时任代行董秘职责的付新悦等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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