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期货交易里,准确把握期货结算价的计算方式和规则至关重要。它不仅是当日交易盈亏核算的依据,还对下一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幅度有着重要影响。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期货结算价的计算方法和相关规则。
期货结算价通常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不过,不同的期货交易所和不同的期货品种,其计算方式可能会有所差异。
国内主要期货交易所的计算规则如下:
| 交易所 | 计算规则 |
|---|---|
| 上海期货交易所 | 当日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若当日无成交价格,则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作为当日结算价。 |
| 大连商品交易所 | 同上海期货交易所,也是当日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当无成交时,用上一交易日结算价。 |
| 郑州商品交易所 | 计算方式同样是当日成交价格按成交量加权平均。若当日无成交,以符合规定的前一有成交交易日结算价作为计算依据。 |
|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 沪深300、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的当日结算价,为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的,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作为当日结算价。 |
以具体例子来说明计算过程。假设某期货合约当日有三笔成交,价格分别为3000元、3010元、3020元,成交量分别为20手、30手、50手。那么该合约当日结算价的计算如下:首先计算总成交金额,3000×20 + 3010×30 + 3020×50 = 60000 + 90300 + 151000 = 301300元;然后计算总成交量,20 + 30 + 50 = 100手;最后得出结算价为301300÷100 = 3013元。
此外,在特殊情况下,如合约出现异常波动、交易中断等,交易所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结算价的计算方法或直接确定结算价。投资者在进行期货交易时,一定要密切关注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则和通知,以确保对结算价有准确的理解和把握,从而更好地管理自己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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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畅 06-10 14:30

董萍萍 06-10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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