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浙江证监局警示杭州迦明资产,其私募业务违规,包括投资不符约定、提供非实际协议,将记入诚信档案。
【6月16日浙江证监局对杭州迦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 6月16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决定,对杭州迦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经查,该公司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时,存在管理的部分基金投资范围不符合同约定、向托管人提供非实际履行投资协议等行为。依据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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