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民航局印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事件信息管理办法》,7月1日施行,规范信息报送,鼓励隐患报告。
【6月17日民航局印发无人机事件信息管理办法7月1日起施行】 6月17日,民航局印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事件信息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规定,特定类和审定类合格证持有人等特定主体需制定事件信息管理程序,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并按要求报送信息。 事发相关单位和人员要如实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迟报。同时,民航局鼓励个人报告隐患和缺陷,可通过中国航空安全自愿报告系统提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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